北京市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单位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机构设置、职责:根据《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的批复》(朝编[2001]12号),设立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根据《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职责机构编制的批复》(朝编办〔2024〕22号),内设机构9个。
(1)部门机构设置。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社区公益科、老龄工作指导科、老龄事业促进科、养老服务保障科、养老服务指导科、养老事业发展科、捐赠事务管理科、组宣科。
(2)部门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研究和组织实施区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实施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二是负责本区社区公益服务以及便民利民服务等工作。负责本区老年艺术团队的日常管理和区域内社区老年大学的组织指导工作。 三是负责本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研究拟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举措并组织实施。四是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和老年人津贴补贴的政策、制度;组织开展特殊老年人的帮扶、救助和走访慰问等工作。 五是负责本区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指导各街乡接收捐赠工作。六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66825.02万元,比上年增加6462.11万元,增长10.71%。主要原因:老年人津贴补贴发放对象人数增加,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居家适老化改造支出。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5981.64万元,比上年增加5618.73万元,增长9.31%。
1.财政拨款收入65980.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865.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1.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14.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8.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5980.23万元,比上年增加5617.32万元,增长9.31%,其中:基本支出1847.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项目支出64132.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980.23万元,比上年增加5617.32万元,增长9.31%。主要原因:老年人津贴补贴发放对象人数增加,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居家适老化改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65.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科学技术支出61.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68.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52%;卫生健康支出135.60万元 ,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培训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1.60万元,2024年度决算6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1.60万元,2024年度决算6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7184.72万元,2024年度决算4066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06.80万元,2024年度决算21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4%。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福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6977.92万元,2024年度决算4045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0%。主要原因: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居家适老化改造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30.45万元,2024年度决算13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0.45万元,2024年度决算13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5%。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14.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670.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63%;其他支出22444.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3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670.49万元。其中:
“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670.49万元。主要原因: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居家适老化改造支出。
2、“其他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2444.17万元,2024年度决算2244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2444.17万元,2024年度决算2244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47.2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65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48万元增加
3.1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4.66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4.66万元。主要原因:因出国经费预算由区财政统一编制,年中区财政安排因公出国经费;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北京市民政局组织的“老老人”养老保障及照护服务专题培训,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44万元减少0.44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9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05万元减少1.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99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反映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制造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